基本案情:张静姝与萧峰离异后,孩子随萧峰生活,如今,萧峰已再婚,组建了新家庭。但是,近期张静姝探望孩子时发现,他胳膊上有多处淤青,性格也变得极为内向。询问中,孩子对自己身上的伤也是闪烁其词,没有正面回应。张静姝虽有所怀疑,但也没进一步查证。然而在最近一次去学校探望孩子时,张静姝发现孩子胳膊上有淤青,身上其他地方也有明显伤痕,再三追问下,孩子终于道出实情,他的继母经常无故对他进行谩骂殴打,还威逼他不许向任何人说起此事,而萧峰也对此事置若罔闻,于是张静姝便接回了孩子并向萧峰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但萧峰却以张静姝是自愿抚养孩子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请问,张静姝应该怎么办?
天泽公证处支招:张静姝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并要求萧峰继续负担相应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统称为家庭暴力,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本案中,张静姝的孩子遭到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萧峰及其妻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张静姝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并要求萧峰继续负担相应的抚养费。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