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咨询:父亲刘某与母亲王某于2009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同时罹难。父亲生前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中载明,父亲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母亲是受益人。父母有我和姐姐两个子女,我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均健在。请问:父母去世后,保险金应如何处理?
丁丽茹解答:保险金由刘先生的爷爷、奶奶、姐姐和刘先生共同继承。
我国保险法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死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本案中,刘先生的父亲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母亲是受益人,二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因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推定受益人母亲先死亡。因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应按父亲的遗产处理,即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爷爷、奶奶、姐姐和刘先生共同继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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