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杜先生兄妹三人,父母欲在去世后将名下的房产留给杜先生,请问如何处理?
天泽公证处解答: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杜先生。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待立遗嘱人去世,遗嘱生效后,遗嘱受益人可以凭借生效的遗嘱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建议:遗嘱采用公证的方式设立,公证遗嘱可以帮助立遗嘱人完善遗嘱内容,保证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且在遗嘱生效后,便于受益人完成夙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