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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的益处?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 围观人数:3653

    咨询:王先生准备将自己的底店出租给他人,有人建议办理公证请问租赁合同公证有何益处?

解答:(1)可以对租金的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过公证的租赁合同可以对租金的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如果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出租方可凭经公证的租赁合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经过诉讼。

   2)保证出租方顺利收回房屋。租赁过程如果承租方违约又拒绝交承租房屋,出租方可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对其收回房屋和清点屋内物品的过程进行保全。一方面可以避免出租方损失扩大,不影响出租方再次租赁,另一方面可以及时保障出租方的利益

(3)保证承租方合法使用。租赁过程出租方肆意涨价,拒收承租方交付的租金,造成承租方迟延交付租金的事实发生,并以承租方违约为借口解除合同,达到涨价的目的。面对此种情形,承租方可到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将租金提存于公证机构即视为履行了交付租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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