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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受伤,属于工伤吗?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9日 | 围观人数:5694

李先生咨询:张某是我厂的一名机床工人,2015年3月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小指压断,我厂立即派人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元。后经事故调查,张某受伤系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在带班师傅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开动机床所致。请问: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受伤,属于工伤吗?

冯锡如解答:张某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

我国法律对工伤认定奉行的原则是“不追究劳动者过错的原则”。劳动者只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张某虽然违反了工厂操作规程,在带班师傅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开动机床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右手小指压断,但事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所以张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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