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关于开展全区公证执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司公服通﹝2020﹞11号)文件精神,包头市天泽公证处高度重视,结合本处实际,制定《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公证执业专项自查方案》,成立公证执业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划分职责,开展集中自查活动。
本次自查分为两项,一是公证质量自查,自查范围包括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办结的民事、经济、涉外公证案卷共29729卷,自查率要达到100%。全处业务人员利用下班及周末时间开展集中自查活动,每名业务人员须自查530余卷。虽“卷山卷海”却挡不住每位公证人员热情高涨的心,有的公证人甚至通宵达旦。自查结束后,各部门将进行分类总结,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是内部管理的自查,涵盖案件登记簿、公证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公证登记簿录入及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情况,责任部门为行政事务部和业务研究发展指导委员会。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力创人民满意公证机构。
自查不是结束,是全新的开始。下一步,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将以本次自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排查公证执业风险和隐患,加强执业风险防控,堵塞工作漏洞,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职业使命感、底线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筑牢公证事业发展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