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许多行业都受到影响,尤其是个体经营者。近日,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接到这样一起调解案件,被告从原告处购买香蕉,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货款6242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没有给付,因资金短缺,原告将被告起诉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该案件分流至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
我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告知其案情的同时询问其是否同意接受调解,对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征求双方意见,工作人员确定了调解时间并再三提醒双方一定要按约来司法辅助中心。在约定的时间里原告如约而至,被告却迟迟没有出现。经电话询问,被告答曰有事未能如约到场。考虑到被告的顾虑,工作人员从被告立场出发,向被告分析诉前调解的好处在于双方不需经过庭审相互对立的控辩现场,只需坐下来冷静协商,从互利角度拿出最终解决方案,而非被动执行判决内容。听后被告沉默,表示愿意重新接受调解,原告亦表示愿意再给被告一次调解机会,希望双方以调解方式结案。
我中心工作人员又为双方约定好调解日期。原告如约到来,可被告却因刚从异地回来,健康码不符合标准未能顺利通过法院立案大厅安检进入司法辅助中心工作室。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切身利益,珍惜来之不易的调解机会,转而将调解室搬到法院大院内,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为原、被告双方做释法析理和劝导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这场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疫情虽在,但司法辅助工作永不停歇,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新调解模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让司法辅助中心成为化解百姓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桥头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