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提升公证服务效能
——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处公证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我处的合法权益,2018年3月21日,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对2018年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上,党支部书记李琨带领党员和处务会成员仔细研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整理了在执行过程中收费标准尚未解决的问题。
党支部书记李琨同志还指出:一是各位公证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内容,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和《包头市公证协会印发关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使用减免情形的指导意见》;二是公证服务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打造我处独特的服务品牌,满足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
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将以执行《通知》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证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让责任、诚信、专业转化为天泽公证处每一个员工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认可度。同时,要大力拓展金融、知识产权、司法辅助等新型领域公证业务,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活动,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依法规范公证收费,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完善公证便民利民措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